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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瓦尔特杯全国中学生射击锦标赛竞赛规程
2010-06-10 12:38中国射击协会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待定。

  二、竞赛项目

  初中组

  男子个人及团体

  ㈠10米气步枪60发

  ㈡10米气手枪60发

  女子个人及团体

  ㈠10米气步枪40发

  ㈡10米气手枪40发

  高中组

  男子个人及团体

  ㈠10米气步枪60发

  ㈡10米气手枪60发

  女子个人及团体

  ㈠10米气步枪40发

  ㈡10米气手枪40发

  三、参加单位

  全国普通中学(不含中专、中技和业余射击学校)均可组队参赛

  四、运动员资格

  ㈠参赛的运动员要按照以下规定参加相应年龄、组别的比赛。

  1. 初中组

  1994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出生的在校初中生可报名参赛(1994年9月1日前出生的在校初中生必须到高中组参赛)。

  2. 高中组

  在校的高中一年级至三年级可报名参赛(1994年9月1日前(含9月1日)出生的在校高中生只能参加高中组的比赛)。

  ㈡赛区组委会在报到时对运动员年龄进行审查,健康检查由所在学校医务部门开具证明。

  ㈢如发现违反规定者,取消其竞赛资格,取消所获的名次,追回奖品。

  ㈣参加过全国成人比赛、青少年比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该比赛。

  五、参加办法

  ㈠各队每项每组最多可报4人参赛,各项目团体赛由3人组成,参加团体赛的运动员须在报名表中注明;

  ㈡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1—2人。

  ㈢允许小组别运动员报大组别参赛,但不允许大组别运动员报小组别参赛。

  ㈣参赛单位须于2010年5月15日前将全国中学生比赛运动员信息表(电子版、中国射击协会网站下载)报到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㈤运动员比赛时须持学生证、身份证参赛(备查)。

  六、竞赛办法

  ㈠各组别、各项目的个人赛和团体赛同时进行。

  团体赛成绩为指定参加个人赛的3名运动员成绩之和。不足3人的代表队不计团体成绩,只计个人成绩。

  ㈡各组别的项目进行决赛。

  ㈢前8名不得并列,出现相同成绩时按照规则规定决出名次。

  ㈣比赛中,运动员记分射脱靶,应立即向裁判员报告,不报告者,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

  ㈤竞赛规则:采用中国射击协会审定的最新《射击规则》和国际射联2009年修订的补充条文。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㈠参加人数3--5人取冠军;6--9人取前3名;10人以上(含10人)取前8名,给予奖励。2人以下不录取。

  ㈡参加团体赛3--5队取冠军,6--9队取前3名,10队(含10队)以上取前8名。

  ㈢初中组、高中组分别设团体总分奖、气步枪项目团体奖和气手枪项目团体总分奖。

  1.个人赛录取前8名:得分为9、7、6、5、4、3、2、1;

  2.团体项目录取前8名:得分为9、7、6、5、4、3、2、1;

  3.打破全国纪录,每破一项加5分;超世界纪录,每超一项加9分。

  4.各组别团体总分按个人和团体项目得分累计,总分高者列前,如积分相同,金牌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同,银牌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㈣各组别团体总分奖前3名,步枪、手枪项目团体总分奖前3名颁发奖状。

  ㈤个人前3名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4—8名颁发证书。

  ㈥中国射击协会将对本次比赛中取得成绩情况及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授予成绩及项目开展好的学校重点射击学校称号。

  八、报名和报到

  ㈠各参赛单位报名均采用网上报名, 请将报名表发送至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射击部邮箱:shootingresult@yahoo.com.cn和承办单位邮箱。报名截止7个工作日内请各参赛单位登录中国射击协会网站确认本单位报名情况,并将确认或调整情况及时以传真形式反馈射运中心射击部,逾期不反馈者视为认可。逾期报名将按参赛人数减半处理。

  ㈡报名后,在报名单内各项目运动员可以调换,须在补充通知规定的正式报到日内完成调换,每更改一处,需向大会交纳手续费100元,抽签后同项目内的运动员之间不得调换;弃权需向大会交纳手续费每人每项300元,并在弃权项目的赛前上交,如不上交,取消该队该项及其以后其他项目的参赛资格。

  ㈢报到日期、竞赛日程及有关事项,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补充通知和初步竞赛日程于赛前60天报主办单位审定,赛前40天在中国射击协会网站公布。

  ㈣各代表队负责人须于补充通知规定的正式报到日内,对本单位的报名情况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认可。

  九、竞赛器材

  ㈠枪支、子弹自备。

  ㈡枪支、子弹运输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和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十、成绩册统一使用A4纸张,内容应包括目录、奖牌统计表、达席位、超(破)纪录、达健将具体名单和前八名成绩汇总表,汇总表中个人前八名要列出资格赛成绩、决赛成绩和总成绩。

  十一、承办单位须严格按国家体育总局和射运中心下发的《赛区工作管理规定》组织比赛,按照与主办单位签订的协议书履行各项条款,有关赞助、冠名计划、电视转播计划须事先上报。

  十二、办理保险

  参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每人保额在20万元以上,报到时须交验保险单据复印件,未办理保险者不得参赛。

  十三、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计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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