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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9年全国青少年气枪锦标赛的通知
2009-04-08 10:15中国射击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竞训处,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

  根据2009年全国竞赛计划安排, 2009年4月22日至28日将在江苏省方山体育训练基地举行2009年全国青少年气枪锦标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

  男子气步枪、女子气步枪、男子气手枪、女子气手枪

  二、报名资格

  ㈠所有报名参加选拔的运动员年龄必须在1992年1月1日—199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运动员。

  ㈡所有报名参加选拔的运动员成绩必须达到第十一届全运会最低成绩标准,达最低成绩标准的比赛应是全国比赛或省级训练单位举办的比赛。

  ㈢运动员、教练员报名人数不限。

  三、报到时间、地点

  所有参赛人员请于2009年4月22日到江苏省方山体育训练基地报到。行前请电告接送站联系人,以便接站。

  四、费用

  所有参赛人员费用自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㈠项目费:每人每项150元(电子靶)。

  ㈡伙食费:每人每天55元(含管理费),比赛期间一律不办理退伙。

  ㈢住宿费:每人每天50—70元。

  ㈣交通费:每人50元。机场接站费用小车150元/次,大车350元/次。

  ㈤订票费:每张20元。

  五、有关要求

  ㈠各单位请于2009年4月15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射击部邮箱shootingchn@yahoo.com.cn和江苏省方山体育训练基地邮箱fs57919508@hotmail.com ,逾期不予接收。

  ㈡各单位请于2009年4月15日前将返程车票订单寄江苏省方山体育训练基地,过时或变更所造成订不到票或退票所造成的费用自理;来宁前,请提前通知到达的时间、人数和车次,以便安排接站(接站点在南京站,如到达站在西站或南站请注明)。

  ㈢所有参赛运动员需自带枪弹、射击服装。

  ㈣枪支、子弹运输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和公安、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㈤本次比赛,每个项目进行2轮,每轮比赛前八名分别获得15、10、8、7、6、5、4、3积分,两轮比赛积分之和高者名次列前。如出现积分并列,以最后一场积分高者名次列前。没有积分的运动员,以两轮资格赛总成绩之和排列名次。如出现名次并列,以最后一轮资格赛成绩高者名次列前。如再相同,按规则规定倒数原则排列名次。每项目前三名运动员入选国家射击队集训,备战2009年第一届亚青会。

  六、联系人、电话

  ㈠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射击部联系人:于海娟

  联系电话:010-88963931 010-88962277-6018

  ㈡江苏省方山体育训练基地联系人:王云霞 高 云

  联系电话:025-57919509 025-57919508

  传真:025-57919507 025-57919578

  ㈢江苏省方山体育训练基地订返程车票联系人:丁兆光

  电话:025—57919506

  传真:025—57929577

  ㈣江苏省方山体育训练基地接送站联系人:糜燕新

  电话:025—57919518

  手机:13952094126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印湖路8号

  邮编:211112

  附件:1.报名表 2.竞赛日程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日

责任编辑:计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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